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有哪些?
1、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有哪些?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已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7月24日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第1条 为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第3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第4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1的,不得辞去公职:(1)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2)重要公务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