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1、公务员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辞退和开除的区别:
1、性质不同:开除属于行政处分,辞退不是行政处分;
2、依据不同:开除处分的公务员一般是是违反了行政纪律,而辞退则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3、承担后果不同:被开除一般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终身不能再成为公务员,辞退可以再次成为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