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的公务员补助,什么是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什么是公务员医疗补助
1、保险中的公务员补助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1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注意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杜绝浪费。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全国没有统1规定,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为例,根据《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规定,首先,参保人员,即已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单位的人员,经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可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1)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国务院所属部门和单位中属于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含1993年以后因机构改革划转到机关服务中心的原属行政编制和行政附属编制的人员,下同);(2)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中央 党群机关,全国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其他在京中央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3)经人事部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在京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 其次,医疗补助的筹资标准,参照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当期实际医疗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和工资收入水平,由劳动保障部、财政部逐年核定,每年第4季度发布下1年的筹资标准。2001年的筹集标准为上1年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5%。医疗补助经费按上1年确定的筹资标准筹集并列入中央财政当年预算,由财政部统1拨付给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财政局通过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向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拨。医疗补助经费用于补助以下开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1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享受照顾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补助经费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管理。其中,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补助经费单独建账、单独管理。 再次,医疗补助的标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开支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1)在1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下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5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助90%,5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95%;(2)在1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含个人账户支付部分),退休人员和享受医疗照顾的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在职人员补助95%,其他在职人员补助90%;(3)在1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含个人账户支付部分)以上的部分,退休人员和享受医疗照顾的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在职人员补助95%,其他在职人员补助90%。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在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等方面享受照顾时发生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的部分,由医疗补助经费按医疗照顾政策的规定予以补助。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仍然确有困难的,可由所在单位适当给予困难补助。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什么是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什么是公务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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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员医保补助标准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1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注意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杜绝浪费。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全国没有统1规定,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为例,根据《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规定,首先,参保人员,即已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单位的人员,经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可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1)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国务院所属部门和单位中属于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含1993年以后因机构改革划转到机关服务中心的原属行政编制和行政附属编制的人员,下同);(2)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中央 党群机关,全国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其他在京中央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3)经人事部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在京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 其次,医疗补助的筹资标准,参照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当期实际医疗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和工资收入水平,由劳动保障部、财政部逐年核定,每年第4季度发布下1年的筹资标准。2001年的筹集标准为上1年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5%。医疗补助经费按上1年确定的筹资标准筹集并列入中央财政当年预算,由财政部统1拨付给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财政局通过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向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拨。医疗补助经费用于补助以下开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1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享受照顾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补助经费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管理。其中,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补助经费单独建账、单独管理。 再次,医疗补助的标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开支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1)在1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下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5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助90%,5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95%;(2)在1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含个人账户支付部分),退休人员和享受医疗照顾的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在职人员补助95%,其他在职人员补助90%;(3)在1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含个人账户支付部分)以上的部分,退休人员和享受医疗照顾的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在职人员补助95%,其他在职人员补助90%。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在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等方面享受照顾时发生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的部分,由医疗补助经费按医疗照顾政策的规定予以补助。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仍然确有困难的,可由所在单位适当给予困难补助。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4、各地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的()等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A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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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州公务员住房补贴与公积金1起发吗
1般来说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3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1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1致。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 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拓展资料:什么是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把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1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回答于2022-03-15 抢首赞。
6、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法律分析:(1)统1津贴补贴标准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1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2)规范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收支脱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1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2、规范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
3、专户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1发放。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文件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1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1律不得再核算发放个人津贴补贴。津贴补贴1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
2、实施办法(1)统1津贴补贴标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1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2)规范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收支脱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1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