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法院、检察院的公务员有什么要求?公安公务员体检及学历要求是什么?

报考法院、检察院的公务员有什么要求?



1、报考法院、检察院的公务员有什么要求?

你好, 对于该问题,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此有专门的规定。该规定为基本规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更多、更严格的限制。参见1下法条:

1、《法官法》 第4章 法官的条件 第9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十3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 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6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适用第1款第6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1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2、《检察官法》 第4章 检察官的条件 第十条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十3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 本法施行前的检察人员不具备前款第6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适用第1款第6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在1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第十1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具体标准应到所报考的机关去了解。 希望可以帮到你!。

公安公务员体检及学历要求是什么?



2、公安公务员体检及学历要求是什么?

1、在特殊体检标准中,最关键的1点就是对于视力的要求了: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学历条件:基本上是大专学历为起点,如果是想通过政法干警考试成为警察的,退伍军人身份,高中学历即可。

3、专业需求:人民警察的招录大多数职位是没有专业要求的,但是部分职位还是有专业要求的,如果专业较偏,可以报考不限专业的,如果有招录本专业的,自然更好。

报考海关公务员有什么要求?是什么样的步骤?



3、报考海关公务员有什么要求?是什么样的步骤?

全国海关关于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满足全国海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以及各直属海关将在中央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国海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国海关招考职位要求具备本科以及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学历的,必须同时具备与该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报考“限应届毕业生”职位者,应以应届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报考其他职位者,应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

2、考生对招考简章中的英语要求把握不准的,须向招录海关咨询,以招录海关解释为准。

3、全国海关招收缉私警察的,均在招考简章中注明该职位属缉私警察职位。报考海关缉私警察职位的,需符合人民警察录用和授衔条件、体检标准以及政审要求等。

4、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时请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海关联系,填妥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网上可下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报考。传真件须随附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签名,以便验证考生身份。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按各地考试机构的要求办理。

5、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到2010年10月15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3支1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于2010年10月15日之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起算时间《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

6、招考期间,各招考单位将通过“中国海关考录网”(点击“中国海关网”首页“公务员”栏目进入)发布重要有关考录工作的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7、其他报考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体检和考察、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以《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全国海关关于2011年度报考公务员报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名时须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关于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须注明: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规范称谓为准)、研究方向(填写规范简称,本科可以不填此项)、学历层次(本科、硕研、博研)、学位(详细填写,如“管理学硕士”、“法学学士”等)、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等7项内容。 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注明:委培或定向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3项内容。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专长、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兼职实习经历、德才表现等内容。

4、关于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机构隶属、职务、主要工作内容等5项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须至少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电话等5项内容。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经验积累、德才表现等内容。

5、关于奖惩情况。须至少注明:获得奖惩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3项内容。只能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没有书面依据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 如果没有受处分情况,请说明“未受过处分”。

6、关于学科成绩。各类报考人员须注明最高学历阶段的主要专业课名称及成绩(或等次)。

7、关于家庭成员。须至少注明:姓名、关系、所在单位、职务等4项内容,如有个别字段不便填写,须作出相关解释。直系亲属及配偶(如已婚)成员填写不能遗漏。

8、关于体检标准。报考缉私警察职位的须符合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身体条件以参加体检时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机构给出,招考单位不对考生报名时身体条件是否合格作出判断。 未按上述各项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