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受到记大过处分期间对年终的评岗以及绩效奖的发放有什么影响?政府绩效评价结果的具体运用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公务员会产生什么影响
1、公务员在受到记大过处分期间对年终的评岗以及绩效奖的发放有什么影响?
《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没有说包含年终岗位及绩效奖。《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的工资应当以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质物,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所以也应当以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依据,而年终奖属于工资,所以也应当以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依据,而不能以是否收到处分为依据。工资和受处分没有直接的关系。《公务员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2、政府绩效评价结果的具体运用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公务员会产生什么影响
目前总体而言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但已经能够发挥出绩效评价“助推器”的功能,而政府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更是如此。政府通过较科学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政府机构的设置,部门权力关系的理顺以及公务员队伍质量的提高等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政府职能绩效,努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应尽的贡献。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政府自身或社会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政府的决策和管理行为所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短期和长远的影响和效果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测量。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