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公务员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

公务员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


1、公务员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


公务员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如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级政府,地(市、州、盟)政府,县(市)级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级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旗)、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自治县(旗)的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指县级政府以及比县级更高级的政府,包括县级、(地)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任期制,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4十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第4十2条 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职级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4十6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动议;(2)民主推荐;(3)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4)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5)履行任职手续。第4十7条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任职人选。



2、公务员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


公务员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如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级政府,地(市、州、盟)政府,县(市)级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级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旗)、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自治县(旗)的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指县级政府以及比县级更高级的政府,包括县级、(地)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任期制,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4十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第4十2条 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职级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4十6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动议;(2)民主推荐;(3)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4)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5)履行任职手续。第4十7条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任职人选。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