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拟录用公示后,还有什么程序?

国家公务员拟录用公示后,还有什么程序?

1、国家公务员拟录用公示后,还有什么程序?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 :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新录用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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