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部门属于乡镇政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它行使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其他司法机关以及公安派出所等依法由它们独立领导的事项的权利;同时代管本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当地经济建设计划,指导农业生产服务队活动并帮助解决农村集体企业经营中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乡镇是一级政权机关。因此,乡镇政府包括了以下这些部门:
1、镇长办公室;
2、民政局(含婚姻登记处);
3、计生办(计划生育委员会);
4、教育科(教育部门);
5、文化体育中心或文体活动中心;
6、卫生院或者社区医疗站;
7、供电所或者其他能源供应单位;
8、水利工程管理站等相关工作职能的其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以及省属事业单位下属分支机构在本辖区内的办事机构等等
在乡镇一级,通常包括以下主要职能:行政、公安和司法。其中,行政职责主要是管理本级政府部门的日常事务;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工作;而法院则依法行使审判权并保障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等功能。2
乡镇包括农业、林业和水利等3个部门。
根据我的了解,乡镇政府的机构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司法局。还有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1.农业、林业和畜牧业;2.水利;3.交通。
乡镇政府的组成部分包括:党政办、组织人事科、民政社会事务局(含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以及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
根据我所知,乡镇政府的行政机关包括:
- 人民调解委员会;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
- 农业机械推广站;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指挥部。
1. 农业、林业和畜牧业。2. 水利灌溉系统3. 卫生保健4. 教育5. 文化体育6. 劳动就业7. 住房建设8. 社会福利9. 环境保护10. 土地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