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对退休公务员患重大疾病如何报销药费?公务员重大疾病请假政策
1、衡水市对退休公务员患重大疾病如何报销药费?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公务员医疗报销: (一)门诊: 在职参保人员:
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
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
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 退休(退职)参保人员:
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
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700元的门诊起付线时,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
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5%。 (二)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
1、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首先在个人历年帐户中支付,个人历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退休(退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
2、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部分之和(包括住院起付标准),在职人员最高为1000元,退休(退职)人员最高为800元,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全额)。 离休干部: 离休干部不存在自负部分,也就是说自理和自费。自理原来是自己垫付回单位报销,目前的操作是医院直接挂帐操作,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结算,自费部分仍然由自己承担。
2、公务员重大疾病请假政策
【法律分析】 公务员病假请假天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公务员的休假天数主要和工龄有关:(一)工龄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二)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三)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四)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五)工龄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以上的年假,都可以用来抵扣病假。新录用的公务员因病假或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工作人员在病休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3、公务员患重大疾病,那么单位可以辞退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生病或致残都不是人为的,所以病退是无奈之举。有没有愿意得病或者成为残疾人的人?我想恐怕不多,既使有也是精神不正常的人。
4、公务员患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企业员工、事业人员,如果患有重大疾病,还在规定的治疗期内,都是不可以被辞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公务员在重大疾病请假超过多少天扣工资?
公务员重大疾病请假当地人事局财政局有明文规定,在单位办公室和财会处就可以查到。
6、国家公务员因重大疾病在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的一般是按什么比例报销?
恩,好的单位重大疾病基本都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治疗无效死亡的还灭有遇见过,应该不会低于百分之九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