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手续,新疆公务员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新疆公务员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1、新疆公务员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7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8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1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6十5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新疆公务员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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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7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8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1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6十5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3、公务员被工伤鉴定十级后还能否追究人身伤害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可以,工伤赔偿是工伤赔偿,追究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不是1回事。



4、劳动能力鉴定公务员工伤怎样鉴定?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5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1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为目前无法了解具体情况,所以您可以参照此规定进行判定。



5、公务员工伤鉴定费用?


根据《公务员法》第8十3条: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第8十4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公务员不属于劳动法的管辖范畴,它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但是公务员工伤同样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公务人员因公受伤后,符合因公受伤条件的,享受公伤待遇,费用由国家负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5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批准后施行。



6、国家公务员工伤司法鉴定所伤残认定为8级,应该休息多长时间?


可参考为3-6个月。在确定治疗期和修养期长短的依据主要是看受伤部位和相关病情,而不是伤残等级。例如:案情1:中指、无名指因伤离断,接续手术失败,手术截除中指、无名指,经鉴定为8级伤残,治疗期为1个月,恢复期为2个月。案情2:中指、无名指因伤离断,接续手术成功,术后部分功能障碍,经鉴定为9级伤残,治疗期为1个月,恢复期为2个月。从以上看出,伤残等级不影响治疗期和恢复期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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